7月6日下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拉萨召开了残疾人保障法执法调研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登主持会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政府等相关部门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方面的履职、预算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业、教育及当前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阿登在会上指出,1990年颁布的残疾人保障法,使我国残疾人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为使该法律在全区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1998年全区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并先后出台了多项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为全区残疾人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全面的制度体系保障,残疾人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区在这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和阻碍了全区残疾人保障事业的发展。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已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希望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履行好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各项职责,促进全社会形成理解、尊重、关心、支持残疾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全区残疾人保障事业发展。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调研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及全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全区残疾人的保障情况作了发言。 tujian.org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出台的旨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该法律在全区的执行情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率领的执法调研组就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在全区各地进行了调研。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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