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扁家二代成员陈致中、陈幸妤与赵建铭被控伪证罪22日出庭全部认罪,3人口径一致表示当初是受了母亲吴淑珍所托,才会作伪证。扁家成员拿发票报机要费的项目可说琳琅满目,从名牌包、内衣裤、甚至汽车保养都有。
2006年间,高检署前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调查机要费案时,发现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各有17万余元、7万余元及8万余元刷卡发票申领机要费。当时3人表示,这些花费是受吴淑珍委托购买礼物赠人,部分是受陈水扁委托代为宴客。
虽然陈瑞仁认为,3人都不清楚赠礼、宴客对象,甚至连两人用餐时都不知道坐在对面的是谁,但2006年底侦结时,并未依伪证罪究办陈幸妤3人,被外界认为“放扁家第二代一马”;不过,特侦组认为3人涉伪证罪,今年6月3日将卷证等资料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昨天传唤3人到案。
陈幸妤坦承,当初说受吴淑珍委托代购礼品,其实购买的婴儿用品、保养品、名牌包、演唱会门票与洗发乳共20笔17万余元,都与公务无关;陈致中坦承订杂志、买花莲海洋公园纪念品、女装内衣裤与缴超速罚单共32笔8万多元也是私人消费;赵建铭则坦称以三井宴、寝具、汽车保养、买机票等申领机要费,但与公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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