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机构今天通过“中央政府机关总员额法草案”,总员额上限订为17.3万人,但不包括公立学校教职员,草案并要求人事主管机关每4年检讨总员额状况。
台当局“新闻局长”苏俊宾指出,“行政院”曾在去年5月6日将“中央政府机关总员额法草案”送审议,当时的总员额上限订为20万人。
他说,为了契合当前施政需要,今天通过人事行政局重新提出的员额草案,草案已把上限改订为17.3万人,排除公立学校教职员适用。
这项草案将“中央政府机关”员额分为5类属性,并明定各类员额上限。第一类是机关政务人员、定有职称、官等职等的文职人员、医事人员与聘任人员,员额最高为8.75万人。
第二类是驻卫警察、工友(含技工、驾驶)与约聘雇人员,员额最高为4.15万人;第三类是司法院及所属机关人员,员额最高为1.3万人;第四类是“法务部”所属检察机关人员,员额最高为6500人;第五类是警察、消防及海岸巡防机关人员,员额最高是2.45万人。
草案另明定人事主管机关每4年应检讨总员额状况,并厘订合理的精简员额数,于总预算案中向“立法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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