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国民党“立委”邱毅2006年间指称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儿子陈致中在美国开设银行账户、购买豪宅、投资大华超市,在海外坐拥巨额存款等,陈幸妤姐弟控告邱毅妨害名誉。台湾高等法院认定邱毅已尽调查能事,判邱毅无罪确定。
法院认为,陈幸妤姐弟当时为“第一家庭”成员,两人在美是否拥有巨款与“第一家庭”当时是否涉相关贪渎案有关,可受公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