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当局“立法院院会”12日上午三读修法,在助理补助费用总额不变情况下,放宽“直辖市”市议员每人得聘用6至8名公费助理,县市议员每人得聘用2至4人公费助理,公费助理均与议员同进退,预估增加公帑新台币2亿元负担。
公费助理补助费用总额不变,“内政部”表示,通过增聘助理后,地方仍要多负担其劳健保、劳工退休金费用,预估约2亿2100万元。
公费助理补助费用的总额,“直辖市”议员每人每月仍然维持在24万元内,公费助理每人每月支领金额也维持不得超过8 万元;县市议员每人每月助理补助费用,也同样维持现行规定,不得超过8万元,但新增公费助理得适用“劳动基准法”规定,相关费用由议会编列预算支应。
“内政部次长”简太郎指出,若以现行每位“直辖市”议员6名助理、县市议员2名助理,每名助理费4万元月薪计算,每人每月的劳保费、健保费、劳工退休金合计6983 元,助理人数为2638人计算,这些费用约计2亿2100万元,都须由地方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