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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05万大学生今秋入学纳入医保范围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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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秋季起,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大学生也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了。昨日,我省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实施大会,将大学生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并享受相同待遇,《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将于近期由省政府发布。同时,我省也启动了剩余8个市州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标志着城镇居民医保在我省地域上实现了全覆盖。副省长张作哈出席会议并讲话。
105万大学生将纳入医保范围
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一直是学生、家长期盼的,从今年开始,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将能享受到这一福利了。
“大学生参保跟城镇居民参保一样,居民享受啥待遇,他们都一样。”据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原则,因此,大学生在哪个地方的高校读书,就按当地政策参保。“比如川大、电子科大等学校的学生,就按照成都市城镇居民医保办法参保。”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包括公办高校、民办高校以及科研院所接收的学生,现在全省各类大学生人数有105万人。据介绍,近期,省上关于大学生纳入医保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届时有关部门将开展对高校参加居民医保的指导。记者了解到,大学生参加医保,政府将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补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将给予资助。
其实,早在2007年,成都市就将4所市属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按照120元每人每年的全市统一标准参保,政府给予80元补贴,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8市州城镇居民医保今年启动
今年我省将启动剩余8个市州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这标志着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部启动。
2007年,我省开始在成都、攀枝花、广元开展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去年又将试点扩大到了13个市州,截至去年年底全省试点城镇居民医保的市州参保人数已达520.37万人。剩余8个市州的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将于今年陆续启动,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这标志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省地域上实现了全覆盖,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起,构建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奠定基础。根据安排,今年新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州要覆盖应参保人群的50%以上,其他市州要覆盖应参保人群的80%以上。
明年居民医保补助增至120元
为了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我省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也将随之提高,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可逐步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线提高到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逐步提高报销支付比例,启动之初住院病人的报销比例不能低于50%,以后要在基金收支相抵、略有节余的基础上,力争逐年有所提高。要开展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在保障住院大病报销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参保人员的门诊小病报销,充分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率,让参保人员受益。
“今年,大家还要抓紧研究制定不同制度间的转换办法。”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人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间需要衔接,各地应制定出台具体办法,今年,将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研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要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同时,还要研究医疗保险与救助制度的衔接,确保困难人员能够参得起保,享受得到待遇。本报记者裴睿
医保支付限额将增至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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