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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高院铁规:法官接受 勾兑 可能丢饭碗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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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宣本报记者杨为为
今后,法官如果被发现私自会见案件当事律师并接受其“勾兑”,将可能丢掉饭碗!日前,四川省高院针对法院在司法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下发了“两个规定”。昨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028-86756755),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如发现法官有违规行为,可及时向省高院举报。
“两个规定”包括:《“7个严禁”及处理规定》和《关于规范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委托的人、涉案关系人的暂行规定》。省高院纪检组组长刘鸣表示,“两个规定”将明晰法纪红线,确保各级法院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廉洁司法。“当事人如发现法官违反‘两个规定’,可拨打省高院的24小时举报电话。”
2007年,全省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法官共36人,去年,这一数字降至12人。据刘鸣介绍,去年12月以来,省高院已陆续接到一些举报,其中部分举报已查实。“待省高院集中查处后,会将情况向社会通报。”
除了接受全社会举报,省高院还将派出督察组,对各市州法院的法官进行明察暗访。刘鸣表示,举报一旦查实,省高院将对违法违纪者严肃处理。“该调离的调离,该清除的清除,涉嫌犯罪的,将坚决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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