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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我省确定今年企业工资调控目标 |
200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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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我省确定今年的企业工资调控目标,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
10%。
根据《2008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去年,全
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万元,比上年增长19.2%,扣除物价上涨因
素后实际增长12.27%。
根据我省2009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经测算,我省今年企业
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增长上线为15%,增长下线为零,
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依据今年
工资调控目标,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增长幅
度,要保障一线职工的工资随企业的发展而提高。同时,生产经营困
难的企业也要通过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弹性工资等
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此外,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建立企业经营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相
联系的机制。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
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
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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