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致全省农民工兄弟姐妹的一封信 |
2009-04-30 |
|
广大农民工兄弟姐妹:
春暖三秦百花艳,一元复始艳阳天。
当2009年来临之际,我们陕西省全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用这
无声的语言献上我们最真挚的新年祝福,感谢你们一年来为陕西建设
所做的贡献。
2008年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国家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尊重
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手段。你们在为陕西经济建设提供劳动的同
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我们向广大农民工兄弟姐
妹们提个醒:
一是要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要到具备法人资格的用
人单位去工作,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
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到用人单位工作时,应该弄清楚用人
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工资待遇等,并及时告诉你的家
人或熟人。
二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
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
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若单位不签合同,要及时向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三是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证据,防止日后讨要工资没
凭据。要注意保存劳动合同、上岗证、结算单、工资表、出入证、考
勤表等证据。
四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或者邮
寄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书面投诉材料写清楚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
建筑项目的名称、地址、项目经理姓名;从事工种、工作起止时间、
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递交证明材料(如劳动
合同)复印件;拖欠工资证明(如项目经理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
资发放表)复印件。
五是坚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都开通了举报投诉电话,我们再次向你们作以宣传。同时切忌以伤害
自己的身体或影响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来讨要工资。
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陕西省及各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029-87421392
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29-87627202
咸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29-33558268
延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1-2492511
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2-3591081
渭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3-2109120
商洛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4-12333
安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5-3283601
汉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6-2626607
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7-3901932
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9-3185586
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029-87036917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