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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改革开放三十年 陕西民政谱华章
2009-04-30
陕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曹莉莉
  2008年10月19日,省委书记赵乐际(中)在省民政厅厅长曹莉莉 (右二)的陪同下,在汉中市重点灾区检查了解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2008年5月23日,省长袁纯清(右一)在省民政厅厅长曹莉莉 (右二)的陪同下,看望慰问机关干部职工。图为袁省长正在接听由 外省打来的救灾捐赠电话。
  2008年9月,副省长姚引良(中)在商洛市检查基层社区工作。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伴随着这一伟大的历史变革,陕西 民政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30年来,陕西民政人在陕西省委、省 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民政部的正确指导下,在各市级党委、政 府和省委、省政府各部门的积极大力配合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西部强省和和谐陕西做出了应有的 贡献;我们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锐 意创新,不断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辉煌,实现了大跨越、大 发展,为陕西民政事业的发展谱写了新的华章。   30年来,陕西民政沿着改革开放的道路发展,创造了许多值得骄 傲的业绩   陕西民政事业伴随着改革开放拉开了序幕,踏上了快速发展的征 程。   1978年-1983年,是陕西省民政事业在“文革”创伤中逐渐调整 恢复的时期。从1978年10月恢复组建陕西省民政局到1983年4月设立 陕西省民政厅,是陕西省民政事业走向规范化发展的开始。   1984年-1996年,是陕西省民政事业在全国改革开放大潮中不断 探索前进的时期。这期间,陕西民政人先后在救灾合作保险、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生产福利合作社、扶贫扶优、兴办福利企业等方面大胆 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由于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不够 健全,使全省民政工作也受到了一些影响。   1997年-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年来陕西省民政事业发展最快、 创新最多、成果最显著的时期。几届厅党组先后制定了“内强素质, 外塑形象,全面开创陕西民政工作新局面”、“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 争做西部民政排头兵”、“抓规范,创特色,推动全省民政工作上新 台阶”等工作思路。广大民政干部职工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从2000 年起,陕西省民政厅机关连续8次被评为省政府“最佳厅局”,全省 民政系统在政府各部门行风测评中,稳居前三甲。特别是在今年应对 “5·12”特大地震灾害的过程中,陕西民政人快速反应,以服务受 灾群众为天职,不怕牺牲、连续奋战,以优良的作风、超强的能力, 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 持,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表彰,并荣立集体一等功。   30年的改革开放,给陕西省民政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生机和活 力。   全省民政事业费大幅增长。从1978年的0.48亿元到2007年的36.5 3亿元,增长了近76倍。   民政业务不断拓展。由改革开放初期的优待抚恤、复退军人安置、 生产救灾、社会救济、城市福利发展到现在的社会救助、救灾救济、 拥军优抚、基层政权建设、复退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社会组 织建设、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发展、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行政 区划和地名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老龄工作、福利募捐等30个 大项72个小项的业务,执行法律法规92部,目前外延还在不断拓展, 内涵正在逐步发掘。   管理服务对象范围不断扩大。由过去的“三无”人员、鳏寡孤独、 受灾群众、伤残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发展到了包括彩民、社会组织人 员、社区志愿者等群体在内的几乎全体社会人员。   民政工作方法不断优化。由过去的“发发钱、拜拜年”等运动式、 突击式、部门式的管理方法逐渐转变为现代管理方式,形成了“政府 牵头、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具体业务运 行中引进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理 念。   民政作用不断增强。由扶弱济贫、拥军优属等较为单一的工作发 展到紧贴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利益、促进社 会公平等方面来,而且发挥了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30年来,陕西民政与改革同行,民政事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全局中 有了突破性发展   国家和省上每一次重大改革政策出台以后,陕西民政人都能结合 实际,抓住机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从1978年开始,随着拨乱反正的全面开展,我国社会政策逐步向 理性回归。1983年12月,在陕西省第十四次民政会议上,我们提出了 “在党的十二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为 开创陕西民政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的发展思路。   1992年,十四大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方略,陕西 省第十六次民政会议适时提出“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在改革中加强 和发展陕西民政事业”的工作思路。   陕西省委、省政府于1998年出台了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和大力发 展非公有经济的“两个决定”,2000年又作出把陕西建设成为西部大 开发的桥头堡的决定,根据这些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陕西省第十八 次民政会议适时提出“按照民政工作‘三个服务’的要求,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民政事 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网络化、工作手段现代化进程,努力实现有效的 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福利服务、牢固的军民团结和规 范的社会事务管理,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建设西部经济强 省做出积极贡献”的思路,并明确提出要争做西部民政的排头兵。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陕西省民政事业的发展提出了 新的要求,也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陕西民政人在《“十一五”民政 发展规划》中又适时提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工作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建设为目标,努力 构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双 拥优抚安置制度,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更好 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 稳定大局服务,积极推进陕西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 文明的协调发展”的新目标。   2007年,陕西省省长袁纯清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实施“ 民生八大工程”,改变过去临时动议式的保障民生办法,调整公共财 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把民政事业放到了时代的聚光灯下。   盘点改革30年的发展成果,可以从民政工作的许多单项业务说起。 城市低保的实施,是对传统社会救济救助的继承和发展。1995年,陕 西省开始探索实施这项工作,1997年在全省全面铺开,截至2007年底, 全省共对510.3万人(次)城镇困难群众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累计 支出保障金39.43亿元。2001年,陕西省实行了市级财政必须在预算 内留有不低于可用财力的2%、县级财政必须在预算内留有不低于可 用财力的1%作为低保专项资金,剩余的资金缺口由省财政通过转移 支付予以弥补的办法,有效解决了制约低保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20 05年,我们已在全省实现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有力保证了资金发放 的公平、公开、公正,使这一民心工程真正成为惠及低保对象的阳光 工程。   1997年以前,陕西省传统的农村社会救济是对特困户实行不定期、 不定量的临时救济。1997年,陕西省民政部门在部分县乡实施对特困 户定期定量救济,形成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雏形。从2004 年10月开始,陕西省加大推进力度,制定政策,落实资金,于2005年 7月在全省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是全国最早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的省份之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陕西省的社区建设也在不断变革和创 新。在管理模式上,由过去的民政单独管理,发展到“党委政府领导、 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和社区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 社区的工作职能上,由过去的单纯服务,发展到承担基层社区的社会 救助、卫生计生、流动人口管理、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在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上,由过去的社会自筹投入为主,发展到 政府投入为主,2007年省财政投入3150万元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2008年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列入省政府“民生八大工程”项目,本 年省级投入7371万元。截至目前,陕西全省已基本建立起社区、街道、 区(县、市)、市四级社区服务体系管理网络和服务平台。   从2005年开始,陕西省积极探索救灾工作的新路子,将灾后救助 变为灾前预防,以新农村建设为结合点,以农村居民住房为突破口, 以提高农民防灾减灾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的,经过两年多的 反复调研论证,2008年在全省启动了农民安居工程,其覆盖面之广、 投入量之大、受益者之多,在陕西省是史无前例的。   2003年,陕西省延安市民政局借助乡镇机构改革和减免农业税的 有利机遇,在全市所辖街道办、乡镇建立民政工作站,每站配备3-5 名民政工作人员,夯实了基层基础,加强了服务力量,为解决民政工 作基层力量薄弱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被媒体誉为“乡乡建立工作站, 温暖送到百姓家”。在2005年的全国民政工作南京年中分析会上,延 安市民政局介绍了这一经验。2008年,在新一轮的乡镇机构改革中, 陕西省编办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在各乡镇建立社会保障事务所,配备 2-3名工作人员,主要处理民政业务,成为基层政府重要的工作能力。   30年来,陕西民政在开放中发展,民政业务在继承传统中有了新 拓展、新提高   开放是一种姿态,是一种气度,是一种自我更新的手段。当前的 民政事业,正在由单一走向多元,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传统民政走向 强势民政、大民政。   曾几何时,救济和慈善被视为单纯的政府行为。近年来,陕西省 着力推进了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站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全省建立了 123个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并较好地发挥了经常性社会捐助在救灾 工作中的作用。2004年以来,陕西省积极推广建立“慈善超市”,到 目前已建立起与捐助站点相结合的“慈善超市”48个,在全省形成了 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送温暖为补充、社区服务相 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2006年,陕西省召开了全省慈善大会,省政府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 又创造性地和西安信托公司开办了“‘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 ”,开创了全省社会捐助事业的先河。   基层民主政治的推进更显现了陕西民政人坚持开放的气魄和胆略。 以村民自治工作为例,1984年,陕西省在农村基层废止了长达20多年 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 制。以生产大队规模为基础,建立了村民委员会;以生产小队规模为 基础,建立了村民小组。从此,开始了全省村民自治的起步和探索。 1990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了《陕西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 〉办法》,陕西省农村开始走上了一条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组织农民、 管理农村的道路。1993年12月-1994年6月、1996年9月-1997年5月, 陕西省相继组织实施了两次村委会民主选举,使村委会的任期和届次 进一步理顺,民主选举基本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从1998年开 始,全省村民自治不断向纵深发展,首次实行直选。1999年9月颁布 《陕西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陕西省村委会选举办法》, 从1999年到2008年,相继组织实施了第4、5、6、7次村委会换届选举。 经过30年的民主实践活动,村民自治从基本普及到全面展开,从推进 “四个民主”到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制度体系初步确立,自治组织逐 步健全,民主形式更加多样,自治理念得到推广,对改进农村社会治 理状况、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有力地推动了全省 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30年来,陕西民政人以服务群众为天职,民政事业在为民服务中 发挥了作用、取得了信任   无论是过去的“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还是现在的“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尽管提法有所不同,但民政工作 直接为老百姓服务的这一核心内容一直没有变。多年来,陕西民政人 始终坚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盼,竭心尽力为 民服务,成为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坚实桥梁。   我省是双拥运动的发祥地。长期以来,全省双拥工作注重做到“ 三纳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纳 入党政军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纳入军地目标管理,统一考核。 驻陕部队在地方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和西部大开发中勇挑重担, 在西安黑河引水工程、呼(呼和浩特)—西(西安)通信光缆工程等 780多项重点工程中,在治理荒山、植树造林、“三田”改造、“三 通”建设、106条小流域治理工程和开展“一部一村”帮扶活动中, 以及在抢险救灾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省各级政府和广大人 民群众发挥延安时期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把开展“办实事、解难题、 做贡献”活动,作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抓手,在部队战备值勤、科研 教学、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全省先后为部队划拨土地95 00多亩,投入营房建设资金、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等5亿多元,为3万 多名优抚对象解决了子女上学、就业、住房和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广 泛开展“科技人才进军营、科普知识传军营、科技书籍送军营”活动, 全省共为部队培养计算机人才万余名,援建军营图书室118个、图书8 5540册。“陕西双拥网站”、“陕西双拥书画院”的成立,在全国都 属首例。从1990年至2008年,全省先后有15个城(县)被命名为全国 双拥模范城(县)、68个城(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 拥模范城(县)。科技拥军、社区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活动在 全省广泛开展,全省先后有120多个基层单位与北京、上海、江苏、 江西、河北等70多个军事单位建立起双拥共建关系,实现了双拥搭台, 经济唱戏,推动了我省地域经济的发展,双拥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 阶。   退役士兵安置难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困扰着安置工作的发展,为 了解决这一难题,近年来,陕西省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 作。2006年2月,陕西省政府召开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座谈会,对 全省开展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进行部署。陕西省民政厅和陕西 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05]23号和陕政 办发[2005]2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通知》 (陕民发[2006]10号)。同年7月,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城 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110号政府令),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 业工作在全省积极推进。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有4071名退役士兵办 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陕西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 职业保障金按照中央财政下拨资金的1:1配套并建立了长效机制,走 在了全国的前列,民政部、总参谋部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肯定。   长期以来,优抚对象中的“三难”(生活、住房、医疗困难)问 题十分突出。陕西省民政系统积极探索执行法规与行政手段相结合、 社会行为与公民义务相结合的优抚工作路子,以解决“三难”为重点, 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从1996年开始陕西 省在国家规定补助标准基础上,省财政每年拿出400万元,为在乡老 红军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费80元,医疗费60元。通过开展“爱心献功臣” 行动,采取财政投一点、社会捐一点、优抚对象个人拿一点的办法, 有效解决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的问题。全省各级政府累计投 入资金3631万元,组织义务帮工590630个劳动日,为13116户重点优 抚对象新建或修缮住房18638间(孔),到2006年底,优抚对象住房 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实现了“一有两无”(有住房、无危房、无 漏房)。为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陕西省颁发了《陕西省优抚对 象医疗补助办法》,2007年又出台了《陕西省1-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 障办法》、《陕西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关于将在乡老复员 军人纳入农村医疗救助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立起了优抚对 象医疗保障体系,分三个层次将不同类别的优抚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使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得到了很大的缓解,全省的优抚对象的医疗保 障工作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中介组织作用日益显现,民政 部门积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按照“不限数量,不限速度, 不限规模,不限主体”的发展思路,坚持培育和发展并重,截至目前, 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各类民间组织10012个,其中,社会团体5708个, 民办非企业单位4282个,基金会22个。   2003年,我省收容遣送制度实现了向救助制度的重大转变。这一 年,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救助办法》,列出专项资金对全省86 个救助站进行改造,使救助工作更加人性化。   依法勘界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工作。从1989年到1995年,陕西省利 用7年的时间省界在宁陕线、县界在铜川市环线进行了勘界试点。199 6年到2000年进行了全面勘界。总计勘定界线64379.59公里,并形成 了一系列法规性文件,结束了全省没有法定界线的历史。鄂陕线、渝 陕线、川陕线、晋陕线均为当年全国的首通线。在第二次全国勘界工 作会议上,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对陕西提出了表扬。对于川陕线的 贯通,时任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称赞道:“川陕两省用最短的时 间、最好的质量完成了一条省界的勘定任务。”   30年来,陕西民政人在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勇往直前,树立了 形象、提升了地位   陕西省属灾害多发易发省份,救灾工作也是陕西民政的重点工作。 1979年以来,我省频繁发生的干旱、低温冷冻、风雹、洪涝、滑坡、 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特别是1983年安康市“7·31”洪涝灾害,因灾死亡1100多人;2002年 汉中佛坪“6·9”洪灾,死亡237人;2003年渭南“两华8·28”特大洪 涝灾害,造成倒房37.7万间,25.57万人无家可归。2008年5月12日发 生的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陕西是全国受灾最为严重的三个省份之一, 有10个市、92个县、1122个乡镇(街办)、9357个行政村、395万人 受灾,全省因灾死亡125人。   在历次灾害面前,陕西民政人总能沉着应对,勇往直前,把群众 利益放在第一位。2003年8月渭河洪灾发生后,陕西省民政厅先后向 灾区派出31个工作组查灾核灾,6名厅级领导32次深入灾区,帮助灾 区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从省救灾储备仓库和其他代储点紧急调拨救灾 帐篷2.8万顶,棉被9.1万床,向渭南、宁陕等重灾区紧急采购调拨28 0多万元的面粉、食用油、方便面等急需物资,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 民的基本生活。保证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实现了灾区 人心稳定、社会安定。这次紧急救助工作可以说是历年来人员伤亡最 少、灾民生活保障最为有力的一次。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陕西省 民政厅在灾后一个小时召开党组会,对救灾工作迅速进行安排;两小 时内就派厅领导到抗灾前线,先后派出40多个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工 作,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大力动员社会捐助,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生活。 经过多年实践,灾民救助工作走向规范。《陕西省农村灾民建房工作 暂行办法》、《陕西省基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陕西省 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等 规范性文件基本齐备。针对陕北1995年-1999年的大旱,陕西省借鉴 国际红十字会救灾的做法,自1997年12月起实施了以实物救济为主、 钱粮搭配、救灾到户的救灾工作新机制。救灾粮采取先供应、后结算 的办法,大大提高了救济效率,保证了灾民生活的妥善安置。自2005 年开始,又实行了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2008年尝试社会化发放,运 用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的有效运行,得到了广大人 民群众的赞誉。   回顾陕西民政30年的发展历程,人们不会忘记那一幕幕令人感动 的时刻。1995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同志深入 到商洛市商山敬老院视察工作,鼓励群众的首创精神。2004年4月23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到西安市新城区慈善超市视察工作,对此 举给予充分肯定,之后,陕西省慈善事业迎来大发展。2003年10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深入佛坪受灾小学,亲自领读“我是中国人”,书 声朗朗,音犹在耳。今年汶川地震发生后,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 李克强、周永康等中央领导深入陕西省受灾严重的乡村,慰问群众, 指导抗震救灾。历届民政部和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也都对陕西民政 事业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   人们也不会忘记陕西省民政系统那些默默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 民政人。大震中失去爱人强忍悲痛,视受灾群众如亲人,坚守岗位的 全国抗震救灾英雄张玉民;在大山深处矢志不渝创办生产福利合作社 的徐升莲;在古都西安忘我工作,争创全国社区建设先进城区的黄祥 水;献身残疾军人医疗事业的刘春秀;“小巷总理”邓菊梅;爱心天 使熊宁;把五保老人当父母的李竹棉……正是因为有了他们,陕西民 政30年的发展史才更加可歌可泣、可圈可点,陕西民政人才更加可敬 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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