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最近对上海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显示,被抽查的59批次太阳镜产品中,有4批次不合格。其中,个别不合格太阳镜不仅未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甚至还会对人眼造成伤害。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有关部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处理。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产品质量问题是,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超标,平均透射比超标会对人眼造成伤害。如台州市波光公司生产的遮阳镜超规定值近50倍,可见光透射比不合格;临海市伟鑫眼镜厂生产的浅色太阳镜和浙江泰恒公司生产的遮阳镜此项指标均未合格。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