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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消费券,还是促销券?”——有关对消费券的争议声再起,这次引发的原因是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昨日宣布推出让利额达866万元的网络消费券。这也是继杭州、成都、南京和洛阳等十多个地方政府纷纷发放消费券后,网上购物首次出现时髦的“消费券”。 【客户】网上“消费券”有购物门槛 根据支付宝方面介绍,从即日起,支付宝会员可以登录网站以20:1的比例,用自己的积分换取2元、5元、10元、20元、50元不等的5种消费券,在付款时可直接抵用现金。积分兑换消费券涉及的范围大到家用电器、衣物,小到购买游戏点卡和彩票,支持百余家合作商户的上万种商品。 虽然支付宝在宣传中频频使用时下流行的“消费券”字样,但在其网站上使用的是“购物券”名称。据支付宝解释,购物券就是由支付宝发行的在合作商家上进行消费的电子代金券。客户在单笔消费用支付宝进行付款时,凭购物券可享受的现金优惠上限为50元。 而不少网购买消费者表示,支付宝“消费券”在使用上的门槛不少。例如只有购买的商品超过一定价格后,消费者才能使用对应金额的消费券。其中,2元券对应的消费门槛是4元,5元券对应的是10元,10元券对应的是20元,20元券对应的是40元,50元券对应的是80元。这一规定使消费者使用支付宝消费券不能享受完全“免单”,多数情况下只能享受一半左右的优惠比例。 tujian.org 有部分网购客户昨日在了解支付宝“消费券”使用细则后,纷纷表示网上“消费券”有购物门槛,这和普通商家发放的代金券类似,对刺激其消费的作用不是很大。 【商家】消费券不同于“免费券” 21岁到35岁的年轻人群在支付宝用户中占83%,其中不少热衷网购。支付宝推出消费券,客观上确实有推动用户网上消费的用意。支付宝总裁邵晓锋表示,在全民促进消费的热潮中,网络不应缺席。 支付宝公众与客户沟通部的朱先生对记者表示,消费券不等同于“免费券”,例如杭州发放的消费券就需要花钱认购,但消费时可享受15%左右的优惠比例。与促销券由单一商家发放不同,发放网络消费券主要是通过让利在更大的范围内拉动消费,撬动更大的网购市场。当前网购已经成为主流消费渠道之一,让利使消费券可以支付宝今后将会统一使用网络消费券的名称,让利866万元则是通过目前用户积分数量和合作商户的支持两方面计算得出的。 【业内说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则表示,虽然发放代币消费券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产生的经济效果也应当肯定,但需要进行规范。按照现行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发放消费券应得到央行的授权或批准,而不应由各方擅自或随意发放。所以,有必要把代币消费券纳入央行统一监管范围。 tujian.org 相关链接 银行也发消费券 东亚银行昨天消息称,2009年6月1日至8月1日,该行客户可以免费领取20元汉庭酒店消费券。 据东亚银行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发放的消费券,类似抵用券。目标群体为该行客户,需在汉庭网上注册成为会员后,在网上预订房间直接抵用。同时强调不能在门店直接抵用,一定需要在网上注册成为会员后生效。 “越来越多的银行选择用消费券来吸引眼球,但实际的效果并不大。无论从‘消费券’的本身使用还是抵扣费用看,反而充当了商家促销手段,迷惑了消费者。”于小姐说。 其实,仅以汉庭酒店而论,通过电话或者其他网站提前预订等也能享受一定折扣。不难发现,此次“消费券”实际效果并没有“噱头”来得这么大。当消费券定义被无限放大后,需要辨别清楚也是消费者要做的事。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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