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向普通投资者倾斜外,新股IPO新规中另一项最重要的改革就是新股发行价格的市场化,在这个环节中,机构投资者在询价阶段的报价至关重要。昨晚,中国证券业协会向机构投资者发布《关于做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新股询价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机构理性定价,并表示将加强对机构网上、网下申购行为的监管。 在新股定价市场化后,如果一家机构投资者的报价偏低,势必在网下配售中失利;但如果为了获得配售而漫天开价,则不仅将参与网上认购的普通投资者置于不利地位,更会令市场面临不必要的波动。 因此,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进行合规报价和申购,并对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而证券业协会也将进一步加强新股询价与申购业务的自律管理工作,禁止机构投资者在询价中出现以下行为: 1、高报不买,即询价报价高于定价区间下限(适用上交所)或发行价格(适用深交所)却未参加网下申购; 2、已参与网下报价的配售对象又参与同只新股的网上申购; 3、参与网上申购的配售对象使用一个以上的账户进行同只新股的网上申购; 4、高报少买,即网下申购的数量低于询价报价承诺的申购数量。同时,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单一新股发行项目中网上申购量占网上发行总量比例过大的询价对象,如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协会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将相应暂停或取消该机构的新股询价资格。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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