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2月21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这是一个能享受到外地旅游、逢年过节有“福利”的组织。组织内的10多人专门挑暂时停放的轿车下手,实施盗窃,截至案发共窃取了20余万元的财物。
该组织的领导者是一名“80后”聋哑男孩。昨日下午,上海市一中院对这起盗窃集团首要分子的上诉案进行了终审宣判,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即认定了被告人张峰盗窃罪成立获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万元、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各被害人。
被手下称为“老大”
2004年4月,刚刚年满19岁的聋哑少年张峰离开家乡新疆来到上海。不到1个月,张峰就因为盗窃被上海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被释放。3年后,张峰昔日聋哑学校的几个同学也相继来到上海“发展”,而张峰也逐渐成为核心人物,被大家尊称为“大哥”,绰号“林彪”。
张峰也的确颇有“大哥风范”。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张峰通过他人先后租借汇成四村、罗秀新村等地的房屋供一班兄弟袁新、杨建华、周远均、曹文江、王伦、刘文涛、姚成福(该人员均已判决)等人居住,而兄弟们甚至还能享受到组织外地旅游、逢年过节多发生活费等“福利”。
专偷暂时停放轿车
根据张峰等人的交待,其一伙人在本市徐汇区、闵行区等地采用撬开停放在路边的汽车车门或后备箱盗窃手法窃取车辆内的财物,指使上述人员将窃得的赃物交由张峰销售,并定期向上述人员发放生活费用。作案地点则多为停车场、菜市场附近,超市、美容美发场所以及居住小区门口。据了解,张峰等人窃取了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皮包、现金、有价卡等也为数不少。
在上述盗窃所得中,除少部分被公安机关缴获外,还有部分赃物由张峰邮寄给结识的北京人“小潘”,由“小潘”在北京二手交易市场上销售,“小潘”将所得赃款5000元汇至张峰女友的银行账户中。2008年6月19日,张峰在上海某宾馆内被抓获,并从张峰身上找到的借房收据上寻找到其他几名同伙的踪迹,一并抓获。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张峰组织、唆使他人多次窃取公私财物,共计价值20余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处罚。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法官提醒,这些“职业”小偷偏好选择桑塔纳轿车下手,这类车锁撬开相对比较容易。另外,驾车族要有防范意识,在离开车时,不要在车内留有包袋等物品,以免被小偷觊觎。 tujian.org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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