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企业效益下滑、员工被裁、劳资纠纷增多……这似乎是种多米诺骨效应。如何解决这日益增多的矛盾,职工的“娘家人”工会说,柔性调解劳资纠纷对员工来说是最“实惠”的途径,不花钱又很少牵涉精力。就是用这最“经济”的方法,长宁区总工会在过去的6个多月时间内,成功调处了152件劳资纠纷,其中16件是群体性矛盾。
前不久,长宁区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企业门口,职工们下班后没有回家,反而在厂门口围住企业经营者吵吵嚷嚷。还有数十个职工到劳动局上访。原来,由于订单锐减,企业经营困难,经营者没有与工会、职工协商就擅自将员工工资减少,而且减资的幅度还很大,部分职工的工资甚至在全市最低工资保障线之下……焦急和不满写在了职工的脸上。“说实在,我们也知道企业有困难,这样相互纠缠并不是解决问题办法。我们也没有时间、精力与公司打官司……但除了讨个说法,我们还能怎样呢?”员工们都感觉很无奈。
就在大家焦急愤懑时,企业所在的社区工会干部和劳动纠纷调解员赶到了。社区工会马上与企业经营者沟通,希望他们在经济困难的非常时期也要规范运作。老板被说服,很快在调解书上签字,同意第二天就召开全员大会,补齐多扣的工资,并与职工协商工资,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多年的维权经历让长宁区总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像这家电子公司的劳资纠纷诉诸法律,双方当事人都要消耗大量时间与财力,案子一旦上了法院,长则一两年时间,调解是最快解决纠纷的方法。长宁区总工会早在四五年前就探索建立工会社会化维权的模式,两年多前他们又与区司法局联手,在区、社区、居村委建立“三级联动”的预防、化解、调处联动机制。来自最基层工会组织的仔细排摸让那些刚刚“露头”的劳资纠纷无一“漏网”,而司法部门的人民调解的多方专业资源又令职工的“娘家人”在调处纠纷时底气十足,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也有了法律效力。
“用工会调解方式柔性解决劳资纠纷成本最小,劳动者承担得起,也有利于弥合当事人的关系,不至于危及劳动者的‘饭碗’。”长宁区总工会法律部负责人王亚文说,全区有一支包括政法系统离退休和在职干部、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员在内的500余名法律志愿者队伍做人民调解的“后盾”。王亚文还告诉记者,为给经济困难形势下的企业“减压”,区总工会又组织了专家为经营者做心理疏导,进行普法教育。“为老板做‘心理减负’是‘双赢’,企业、员工都得利。”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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