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轨道交通8号线多次故障,导致上班族屡屡迟到。虽然有致歉信在手,可读者王小姐所在公司的领导仍坚持要扣她的工资。委屈的王小姐昨日致电本报反映此事。她认为,轨交故障是不可抗力,公司扣钱不合理。
王小姐家住杨浦区江浦路,每天要乘坐轨交8号线至人民广场再转班车到位于闵行的公司。据公司规定,每位员工须在9时30分前到达公司,否则算迟到。6月至今,由于轨交8号线频频发生故障,致使王小姐在一个月内接连迟到了8次。虽然她有轨交公司的致歉信,但在与公司交涉时依然遇到了麻烦。王小姐说,公司领导拒不接受致歉信,并以违反员工手册为由,给她寄了一封警告信,还要扣除8个半天的工资。可是,王小姐坚持认为,轨交故障为不可抗力,并不是其主观过失造成的,应该免责。“以前我们公司的班车坏了,员工迟到就没事,这和轨交故障不是同一性质么?”还有二三名员工和王小姐有相同遭遇。
据了解,王小姐公司的员工手册中,规定一个月内不得迟到3次,3次以上就要发警告信,收到2次警告信就要强制开除。但迟到的原因是否要区分主观和不可抗力,条例里并没有说明。公司相关负责人昨天下午向记者表示,具体处理办法目前还在商讨中,不愿透露具体细节。
记者致电12333劳动和社会保障热线、12348法律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均表示,对此类情况还没有出台明文规定,在考勤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上,每个公司拥有自主权。“一般我们会把轨交故障认定为不可抗力,但最终怎么判定,目前也没有明确答案,关键还要看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协调。”12348热线的刘律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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