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切实解决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近年来,本市根据中央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本,初步构建了符合上海实际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
把好入口关,整治用人不正之风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要求,本市将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中之重,坚持不懈地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情况通报和跟踪评估机制。去年,市委组织部结合巡视等工作对全市34家局级单位进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对其中19家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点名通报,对5家单位11名未经民主推荐提任的处级干部,责成有关单位撤消任命,对要求整改问题进行跟踪评估并再次进行通报。
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和评议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去年,市委全委会和全市19个区县均开展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据悉,今年还选择部分委办局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市和区县党委严格实行了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前,书记、副书记和分管组织、纪检工作的常委集体酝酿提名的制度和地区党政正职、政府组成人选全委会票决制度。部分委办局对干部的任用也实行党委会票决制。
扩大规范和监督“一把手”用人权的试点范围,去年本市选择了闵行区委、浦东新区社发局党委等4家单位进行试点,探索了“全委会差额推荐正处级干部人选的办法”、“常委署名推荐制”、“非专业性岗位实行差额考察”、“组建专家论证小组”等试点经验。此外,本市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2003年起,市委组织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的暂行办法》、《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学历破格界定的补充规定》,有效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中破格提拔等有关事项。
把好日常关,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把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与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机统一,本市切实落实谈话和函询制度。2004年3月,本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健全领导干部谈话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的四种形式———日常谈话、任职谈话、信访谈话和诫勉谈话。2006年6月,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诫勉谈话、函询的适用范围和基本程序。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基本做到了有信必谈。同时,市委组织部结合对班子定期分析和年度考核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谈话。
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004年本市对95名区县、市级委办局党政正职开展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专项登记工作,2005年底对现职局级领导干部的住房情况及配偶、子女从业就学情况进行了专项登记,2006年12月制定了《关于上海市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除中央规定的必须报告的九项事项外,还根据上海的实际,将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的住房变化情况、出国(境)留(求)学情况、投资入股情况等3项内容列入报告内容,将报告人范围扩大到副处级以上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本市已初步建立起市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库。
落实述职述廉制度。2006年7月,本市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明确市管领导班子成员五年内结合巡视和年度考核要向干部群众进行述职述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此外,本市还坚持做好每半年一次的市管领导干部(人员)的收入申报工作;建立拟提任市管领导干部(人员)个人重大事项专项申报制度,以及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加大查核、督办和处理力度。2004年起开通了“12380”举报热线,2008年起上海基层党建网开通了“12380”举报信箱,进一步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把好监督关,加强对班子“一把手”监督
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本市注重依托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巡视工作力求聚焦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聚焦重要线索和重要问题。为扩大巡视覆盖面,今年市委又增设了两个巡视组,要求在一届市委任期内对区县巡视一遍,市政府委办局巡视一遍,对市管大中型国有企业开展巡视的面达到50%,加强上级对下级的巡视监督。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06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市审计局关于本市市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明确在一届市委、市政府任期内,对区县和“三公”部门(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正职领导干部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2007年,针对“社保案”的教训,市委印发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为加强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成为巡视和党风廉政专项检查的必查内容。
把好协作关,增强从严管理合力
干部监督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多个部门,本市有效发挥干部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和巡视工作三个联系会议的功能,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的渠道,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提任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把组织部门的考察与纪检部门掌握的情况相结合,着重了解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为此,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出台了《市管干部任职前市委组织部听取市纪委意见和市纪委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试行办法》。
注重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了解信访部门所掌握的干部信访情况,对反映干部的问题,加大查核力度,并根据查核情况会同纪检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理。注重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综合运用。加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建立审计整改联合督查机制,形成审核整改监督合力。比如,在对某市管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部门及时将该企业某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纪检部门查核后已移送司法部门并进入司法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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