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的重要举措,《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动员和部署大会上了解到,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浦东新区等部门的工作路线图已基本明晰,人才奖励、金融聚集区规划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正在酝酿之中。
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透露,对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出显著贡献的金融高端人才,有关部门将给予金融人才奖励。同时,支持本市金融机构引进所需金融人才,为金融人才办理户籍和居住证、医疗和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提供便利措施。
对外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改制成为外资法人机构后注册或迁入本市的,市政府将给予一次性开办扶持资金。在本市新注册成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将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在开业或迁入5年内,经营业绩、行业地位、资产质量等指标综合考核成绩突出的,将可获得相应的专项扶持资金。在本市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持有营业执照的大型金融机构各类营运中心,将参照执行。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表示,将依据《条例》加强小陆家嘴和外滩金融集聚带的建设,形成中央商务区。徐家汇和五角场商务贸易中心区域的建设也将是重点工作内容。
浦东新区副区长严旭表示,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先试先行的排头兵,浦东近期将做好全国信托登记平台建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项目实施、柜台交易市场(OTC)落户和建立首家消费金融公司等四项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定华出席动员大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专题: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航运中心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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