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上铁中院在本部法庭通过远程庭审影音系统,对羁押在安徽省蚌埠市的李某非法持有毒品上诉案进行远程开庭审理,并当庭驳回其上诉,整个庭审包括休庭评议总共历时60分钟。
3月17日21时许,李某以个人吸食为目的,携带毒品“麻古”持票从铁路东莞东站乘坐深圳至沈阳北的T186次列车。经鉴定,被查获的289粒毒品疑似物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27克。原审法院作出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的判决。李不服该判决,认为原审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