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校录取工作行将结束,网上出现了许多“招生”诈骗信息。昨天,市教育考试院转发了教育部“2009年高考第2号预警”,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从正式渠道了解、确认招生政策和信息,不要相信社会上别有用心人员的传言或“许诺”,防止因求学心切而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蒙受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
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让家长误以为自主招生就可以无视成绩、仅由学校说了算。然而,事实上,从来不存在无条件限制的“自由招生”。教育部表示,高校“自主招生”并非“自由招生”。目前开展自主招生的高水平大学和实行单独招生的示范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或按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
另外,谎称有某些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三本点招”、“计划外”或者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但实际上,教育部对录取期间高校招生计划的使用有严格要求,高校必须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计划的使用程序、范围和责任,严禁降低分数要求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避开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擅自录取考生。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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