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日前我市制定出台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我市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按照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分四级预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其中,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的预警等级为一级,用红色表示;重大环境事件(Ⅱ级)的预警等级为二级,用橙色表示;较大环境事件(Ⅲ级)的预警等级为三级,用黄色表示;一般环境事件(Ⅳ级)的预警等级为四级,用蓝色表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市还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并设立济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鲍志强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公安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发生一、二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必要时可请求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组织支援;发生三、四级突发环境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县(市)区及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必要时可请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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