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莱芜市委、市政府下发了《莱芜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从今年起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租房进行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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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2005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在2万元以下)从市场上租赁住房,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承租申请人发放补贴。政策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的已婚居民家庭(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向所居住村居提出申请,获得《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许可证》后,可得到政府的租房货币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政府进行补贴的资金来源是: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廉租住房补贴资金;按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划拨土地转出让政府净收益资金;社会捐赠的资金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