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东网4月3日电 据《齐鲁晚报》报道,在解救人质时不幸牺牲的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4月1日被民政部正式批准为革命烈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3月20日晚,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一起暴力劫持人质事件,聊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扮成医护人员,趁歹徒与其母亲通电话、匕首离开人质颈部的一刹那,猛扑上去夺刀救人,搏斗中不幸被歹徒刺中颈部。21日凌晨,陈春龙因抢救无效壮烈牺牲,人质随后获救,歹徒被击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陈春龙救人牺牲的事迹经本报报道后,在聊城市乃至全省引起极大反响。聊城市各界群众纷纷前往陈春龙的灵堂进行悼念,并且踊跃为英雄家人进行捐款,公安部、省公安厅以及全国各地公安部门纷纷发来唁电,对勇救人质牺牲的陈春龙同志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父母表示诚挚的慰问。与此同时,聊城市有关部门也迅速组织材料,为陈春龙申报“革命烈士”和“一级英模”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目前,由国家民政部颁发的陈春龙同志革命烈士证明书已发至聊城,聊城市民政局有关部门正办理相关手续,近日将根据情况把烈士证明书颁发给陈春龙同志的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