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共和县出台规范检查活动简化公务接待新规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规范检查活动。一是精简各类检查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检查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本着务求实效的原则进行。一般性、常规性的检查活动一律停止,严格控制检查规模、范围和时间,科学合理、统筹安排检查活动。二是规范各类检查活动。县级考核检查,只保留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计划生育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督查检查活动,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沟通协调,集中安排,统一组织。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检查活动,确需以部门名义组织开展全县性检查活动时,需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定,并报分管领导批准。三是监督各类检查活动。加强对各种检查活动的监督,重点查处借检查之机向企业和基层单位乱收费、乱要赞助及公款吃喝玩乐等问题。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检查活动或扩大检查范围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tujian.org
二、简化公务接待。一是加强统筹。要求县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考察调研,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统筹协调,建立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情况,避免在时间和地点上过于集中。各乡镇、各部门邀请县级领导干部到地方考察调研、出席会议活动,严格按程序,提前向有关办公室请示。县级领导干部的考察调研活动方案确定后,应分别由上述有关办公室通知相关乡镇和部门。二是注重实效。要求县级领导干部到地方考察调研活动的安排,紧紧围绕考察调研主题,结合地方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考察点,既要选择好的典型,也要选择困难比较多、工作难度比较大的地方和单位,以有利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指导工作。三是务求从简。要求县级领导干部考察调研活动轻车简从,尽量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到地方考察调研,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其他县级领导到地方考察调研,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陪同考察的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带工作人员,考察点所在乡镇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四是厉行节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尽量压缩接待经费,杜绝铺张浪费行为。接待用餐、住宿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县级领导到乡镇工作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纳伙食费。 (作者:吴斑)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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