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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处罚置之不理 过江龙火锅店凭啥这么牛?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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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4月7日,来自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的执法人员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了西宁过江龙火锅店(以下简称“过江龙”)强制执行的相关手续,这表明在经历了近半年之后,该起行政处罚案件正式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
2008年10月28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在例行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发现“过江龙”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针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当即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劳动部门。在收到责令整改的通知后,“过江龙”置之不理,逾期未履行处理决定。2008年11月20日,市劳动监察部门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过江龙”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提出任何陈述和申辩。2008年12月11日,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到“过江龙”,该单位逾期仍未提出听证申请。2008年12月24日,劳动监察部门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过江龙”处以20000元的罚款,然而在规定期限内,该单位依旧未缴纳罚款。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过江龙”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鉴于此,劳动监察部门决定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据记者了解,除了必须缴纳劳动部门的20000元罚款外,“过江龙”还须按日缴纳滞纳金。(作者:赵凛松)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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