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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只水电站建设工程专项验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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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2008年3月26日-28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委托,根据《关于做好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和贸易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二字〔2005〕34号)和《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水电规办〔2005〕0002号)的有关规定及《青海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工作大纲》,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西北安全评价中心)、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在西宁组织召开了《青海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评审会。
会议听取了参建单位关于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运行自检报告的介绍和评价机构对《青海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与会专家经过现场检查,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评审,认为:《青海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基本要求,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基本符合工程实际,评价方法适当,安全对策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可信。同意《青海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青海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经补充完善后按有关要求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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