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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安排34万元专项资金 救治我省425名先天患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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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中央财政为我省安排专项资金34万元,我省计划对425名患有视力残疾、唇腭裂、小儿疝、睾丸鞘膜积液和尿道下裂等外科系统先天性疾病的儿童及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专项救治。
计划救治的425例患者中,西宁市80例,海东地区80例,海南藏族自治州65例,海北藏族自治州50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60例,黄南藏族自治州30例,果洛藏族自治州30例,玉树藏族自治州30例,专项资金下拨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央财政仍按每人800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补助,实际治疗费用在补助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符合条件的救治对象如已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在患者按有关规定报销后自费承担的额度内给予补助。自费部分不足800元者采取实报实销办法,超过800元或完全自费的病人给予800元的费用补助;如果资金出现结余,省卫生厅将根据结余情况适当增加救助人数,扩大受益面,费用补助标准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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