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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造林绿化推行“责权利三统一”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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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造林,后期养护主体缺位,年年种绿难见绿。”这一阻碍生态建设良性发展的难题如何化解?记者近日在中宁县采访时获悉,当地在高速公路两侧2.5万亩景观经果林带建设中,实施责权利相统一的造林绿化新机制:果树经济效益全归农民,此举调动了群众管护林木的积极性。
自治区林业局林业专家赵世华认为中宁县的这一做法,无疑为我区林业建设如何有效获取生态和谐、人与自然相亲的美丽图景拓宽了发展思路。
生态建设中,中宁县一度深受“后期养护差,成活率不高”的瓶颈制约。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促进林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建立起责权利相统一的造林绿化新机制。按照这一思路,在京藏高速公路滚泉至花豹湾段、中营高速公路长山头至田家营子段两侧景观经果林带建设中,中宁县林业、水利、交通等多个部门筹资1亿元,采取公司化运作方式,由区内外20家绿化公司中标承建,包种、包活,当年成活率确保在90%以上;树木管护归农民,果树经济效益归农民。经济杠杆的介入,使造林绿化政府一头热的局面彻底改观。中宁县林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祁伟表示,由于选择红富士苹果、高酸苹果、红枣这些市场前景看好的特色经济林品种,今年景观经果林带经济效益可谓胜券在握,数年后每年可为高速公路沿线农民带来特色经济林收益1.4亿元。
3月25日在植树现场看到,尽管2.1万亩苹果树、0.4万亩枣树要到4月底才能栽植完毕,然而已有大批农民涌向这里,追着绿化公司技术人员取经,了解、掌握果树的管护技术。据县林业部门估算,由农民担当“园丁”管护高速公路两侧景观经果林带,不仅确保林木茁壮成长,同时每年还可为国家节省管护费用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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