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搜索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内蒙古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
政治人物:吴邦国
·
政治人物:温家宝
·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
今年我区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
·
内蒙古308名贫困聋儿得到慈善资
·
2008·第六届内蒙古年度经济人物
·
4月1日呼和浩特铁路局客运列车新
·
乌兰出席内蒙古日报社《北方周末
·
内蒙古交通厅通知:确保节间交通
·
内蒙古五月上演庆祝建国六十周年
·
内蒙古汉语卫视全国覆盖人口突破
·
内蒙古日报特别策划:温故2008
·
黄河巴彦淖尔段堤防应急防凌工程
今年内蒙古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设立“禁区”
2009-07-09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发布了《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对规范高考录取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要求。据了解,其内容是:鉴于内蒙古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填报志愿的办法,经请示教育部同意,在内蒙古招生的所有院校在本科一、二、三批及高职高专批录取新生一般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某些院校在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经网上填报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适当降分投档;本科一批经网上填报志愿及降分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其剩余计划转入本科二批。高等学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计划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12下一页
上一篇:
内蒙古部分地区气温将下降6至8摄氏度
下一篇:
内蒙古启动新一轮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工作
[
打印此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相关链接
·
北方新闻网内蒙古第一:日点击量超百万
·
4月1日呼和浩特铁路局客运列车新运行图亮相
·
2008·第六届内蒙古年度经济人物揭晓(附名
·
我区6月要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
·
拿什么来保卫健康?
·
内蒙古308名贫困聋儿得到慈善资金资助
·
乌拉特前旗招引啄木鸟控制1.4万亩林木虫害
·
内蒙古: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必须解决5个问题
·
著名天文学家李天赐回故乡看望恩师于北辰教
·
今明两天我区大部分地区有雨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国
图工程
国
礼系列
国
情图鉴
国
史图鉴
国
学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