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内蒙古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包头市3000多辆公务车启用统一标识接受群众监督
2009-04-30
  本报讯(记者 梁晓龙)8月1日,记者在包头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务车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包头市纪委和监察局日前统一制作的椭圆形橙色“公务车”标识,开始在全市3000多辆行政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警车、特殊性生产用车除外)上张贴,让这些车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包头市纪委、监察局要求,行政和事业单位将“公务车”标识张贴于公务车的前挡风玻璃上,该标识上公布了举报电话,并且明确了公务车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准违规驾驶公务车,不准公务车私用,不准滥用特权,不准乱停乱放,不准撕掉标识。包头市纪委、监察局有关人员介绍,此举是为了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规范使用公务车的意识。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张贴“公务车”标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和未按要求张贴标识的,将严肃批评,并且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还要加强对公务车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的行为,不断促进公务车使用的规范化。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发现公务车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相关链接
    ·内蒙古电力公司上半年堵漏增收达2.86亿
    ·内蒙古河南商会在呼和浩特市成立
    ·内蒙古美景诱人
    ·内蒙古1~7月份发生煤矿事故13起
    ·内蒙古今年投入3.7亿帮助革命老区人民脱贫
    ·内蒙古军区某给水团42名官兵将赴苏丹执行任
    ·丹麦学者民国采风
    ·7月份内蒙古粮食主产地原粮收购价格有降有
    ·内蒙古将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统一
    ·《理论热点面对面·2009》在内蒙古首发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