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或者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职工本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沈阳市月平均工资不作调整,仍为1980元,意味着医保缴费的最低金额与去年持平。
本年度工资核定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从6月1日到20日结束,各参保单位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完成申报。本次核定参保单位及职工的缴费工资指2008年度单位及职工的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