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出,将在全省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此次治理范围。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