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这104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农资监督员由鞍山市政府统一发放证书,聘期三年,聘期内,他们有权对辖区内的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市场、涉农企业和超市,农产品包装和标志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有问题的经销商口头训诫;有权协助农业部门对市场进行巡检,及时上报所在地涉嫌侵犯市民、农民利益的行为;有权搜集农产品、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向市农委提出管理建议;有权对发现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调查核实。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