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雪军报道:记者4月3日获悉,为从源头上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土政策”干预环境执法问题,我省各级监察机关、环保部门积极行动,对地方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2007年至今共清理此类文件48件,全部由原发文件单位发文废止或修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删除。
此次清理的文件为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制订的有关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内容,包括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企业宁静日”等名义,或以要求环保部门预先报告、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以及擅自改变排污费征收主体、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采取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排污费收费标准、擅自降低环保准入标准等规定、办法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