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省法制办将《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4月20日前,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府大院南一路1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二处(邮政编码:330046),并在信封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