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明、记者徐小勇报道:涉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经常借“另案处理”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是南昌检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发现的一个漏洞。“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对‘在逃、已治安处罚’等另案处理情况的涉案人员实行必核查制。”据悉,这是南昌市检察院今年开展另案处理专项检查活动,推动侦查监督工作实施跟踪到位的又一新举措。 tujian.org
专项检查纠出“另案处理”600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另案处理”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对“另案处理”的涉案人员,公安机关到底如何处理?又如何让检察机关“信得过”?这是南昌检察机关在实现案件有效监督碰到的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8月,南昌检察机关用3个月时间开展一项“另案处理”专项检查活动,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680件案件中,统计出“另案处理”涉案人员600余人,而这些人员,有三分之一以上未抓获归案,属于在逃人员,而另一部分则是“以罚代刑”,大事化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嫌犯取保候审常“放虎归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南昌检察机关在开展另案处理专项检查中,在深究另案处理人员尚未归案的原因时,一条“恶性反应链”被呈现出来。 tujian.org
首先,办案实践中,部分公安机关不适当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并且监管不到位,导致被取保候审人出逃的情况较为普遍;进而是对在逃人员的另案处理决定一旦作出,侦查机关往往随之放松其涉罪证据的收集工作,导致后续侦查取证工作相对困难。时间一长,少数公安机关将“另案处理”当成了难办案件的“口袋”,最终,一些涉案人员被“放虎归山”。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方将核查警方“三性”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近日南昌市检察院出台了一项新举措,制定一项另案处理的监管制度,新制度将重点核查另案处理的涉案人员“三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首先是真实性。该院要求公安机关对“另案处理”涉案人员是否已经立案、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作出说明,案件和说明材料一并移送;其次是合理性和妥善性。对公安机关作出“另案处理”的案件,在“另案”移送起诉后,检方将注重监督公安机关是否将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涉嫌的犯罪事实一并移送起诉,并实行跟踪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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