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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一高中生遭盘问留置后患精神病 家长状告警方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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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余兀玉)一高中男生在警方的一次盘问留置后,出现了精神分裂症,其父认为这是警方的原因造成的,而警方予以否认。为此,其父将警方告上法庭。前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0年9月2日夜晚,公安巡逻人员在该市六堰山草坪地段发现一青年躺在草坪上,随即上前盘问,因其身份不明,并携带来历不明的金项链等物品,被带到朝阳路派出所。 经查,该青年19岁叫明明(化名),系市柳林中学高三(七)学生。明明自称金首饰是自家的,准备换点钱花。第二天上午,在核实了其身份及金首饰是他自家物品后,警方让其父将明明领回家。 此后,明明变得终日少言寡语,甚至顶撞父母和老师,并放弃参加高考。2002年3月,明明被确诊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其父便开始上访。 2003年4月和2007年5月底,当地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均认定,朝阳路派出所对明明的盘问符合法律规定,明明的精神病与该所盘问无关。 2008年12月9日,其父代明明将茅箭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称明明的精神病与公安机关抓错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要求该分局赔偿12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庭上,争议的焦点是警方执法是否合法,明明患病原因与警方有无直接联系。一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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