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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居家养老服务放宽收入年龄限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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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武汉市老龄办获悉,根据市政府最新政策,将放宽收入、年龄限制,更多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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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 记者胡诚 通讯员胡浙洪 实习生靳玉霞报道:昨日,记者从武汉市老龄办获悉,根据市政府最新政策,将放宽收入、年龄限制,更多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据了解,从2007年开始,武汉市政府将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列入市政府每年为民办理“十件实事”之中,使众多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得到关爱。今年,武汉市扩大了居家养老服务的范围,凡独居、长期卧床不起的低收入老年人将享受政府提供的365小时(平均每天一小时)免费护理服务,优待对象由80岁放宽到70岁。 此外,对中心城区不享受免费但可享受政府补贴的老年人,也扩大了优待范围:独立居住、70周岁以上、月收入1200元以下老年人,自请保姆费用由政府补贴一半(原限定为75周岁、本人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申报登记,5月1日开始享受居家养老护理服务。 据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天可享受1个小时的家政护理服务,内容包括洗衣、买菜做饭、打扫卫生、购物、陪同寻医看病、读书读报、谈心聊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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