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自7月至12月,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城乡社区警务“开门评警”活动。连续两个月评定结果为“不称职”的民警,由主管局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写出检查。
据介绍,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将在辖区内发放宣传单、警民联系卡,设置公示栏、警民联系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开展“开门评警”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辖区民警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职责。各城乡警务室应积极组织、邀请居民代表,以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在派出所所长或主管副所长主持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门评警”会议,通过向居民代表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等形式,倾听民意,关注民生,有效改进工作。(大河报 记者 李红汛 实习生 马雯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