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父亲替别人担保偿还债务,债务人到期没还钱,法院便查封了儿子正经营着的废品站,因为该废品站法人代表是父亲。昨日,儿子郑振松向新密市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但被告知不能立案,因为“案子已到了执行阶段”,对方建议郑振松“去郑州市中级法院反映情况”。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去年12月5日上午,家住新密市岳村的郑振松正在自家的废品收购站里忙活着,突然新密市法院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来将收购站查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的人告诉郑振松,他的父亲郑老国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为别人进行了12.6万元的债务担保,但债务人到期没还钱,根据郑老国所签订的担保书,法院责令其履行担保的还款义务。这个收购站法人代表是郑老国,所以当然是他的财产。
昨日上午,郑振松说,收购站被法院查封后,他曾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新密市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被驳回。 (周晓波)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