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工会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维权机制建设。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不断提高,从过去重指标和覆盖面转化到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上来。积极参与劳动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修改,对签订、履行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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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全省共补签劳动合同2.16万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截至目前,全省企业共签订集体合同11046份,覆盖职工332.4万人;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75份,覆盖企业1789家,覆盖职工26.6万余人;签订工资专向集体合同的企业3118家,覆盖职工62.5万人。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全省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9428个,大量的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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