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1日讯 据来自黑龙江省统计局的消息,一季度,黑龙江省上下突出抓好“十项民生工程”,千方百计增加百姓收入,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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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快,实现212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6%,增幅同比提高7.4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260元,增长28.5%;农业现金收入1293元,增长24%(主要是水稻、玉米出售量增加,以及大豆价格上涨带来的);牧业现金收入414元,增长43.8%(主要是猪肉价格持续上涨带动的);转移性现金收入46元,增长24.7%;财产性收入29元,下降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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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实现2895元,增长7.1%,增幅同比回落12个百分点。从构成看,处于收入主体地位的工薪收入增长2.8%、经营净收入增长24.1%、转移性收入增长9.2%,财产性收入下降16%。(编辑:吴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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