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省纪委、监察厅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发《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上来,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充分履行职能,以实际行动为抗震救灾做出应有贡献;要动员党员干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带头,迅速行动,主动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捐款捐物;要加强对中央关于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能的监督检查,督促他们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扎实开展。对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干部,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要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对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行为,坚决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编辑: 孙丽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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