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自5月15日起,省审计厅对省红十字会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接收、管理、调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显示,自5月13日至27日,省红十字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合计7715.85万元,其中资金4500.26万元,物资折价3215.59万元。上述款物,由省红十字会直接接收2828.44万元(资金1843.54万元,物资折价984.90万元),由各市地红十字会接收汇缴到省红十字会4887.41万元(资金2656.72万元,物资折价2230.69万元)。截至5月27日,上述款物已汇往和调运四川灾区合计3974万元,其中资金800.1万元,物资折价3173.9万元,另有18万元用于救助四川灾区在哈就读生活困难大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审计调查显示,为规范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省红十字会制定了《关于为四川地震灾区募捐款物接收分发使用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为地震募集款物的接收分发使用程序。在募捐款接收方面,明确由出纳人员每天到银行核对从银行转入省红十字会救灾账户的募捐资金;从邮局汇入省红十字会的募捐资金,由省红十字会接收员对邮局投递员每天送来的汇款单认真登记后,将汇款单交省红十字会财务室;保证三人以上清点募捐箱接收的募捐资金,并当日结清;为到省红十字会捐款的单位和个人都开具了合法有效捐款收据;及时把通过各种渠道捐赠到省红十字会的款项在媒体上公布,增加透明度。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从审计调查情况看,省红十字会接收款物手续完备、程序规范。捐赠到省红十字会的捐赠物资统一存放在省国家救灾物资仓储中心进行妥善保管,开具票据,登记造册,调拨及时。(编辑:胡胜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