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精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地震灾区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对作好救灾期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作出了明确有效的部署。
黑龙江省人事部门在及时传达贯彻文件的同时,并提出切实保障黑龙江省参保人员因灾受伤救治医疗费用的支付;对参加抗震救灾人员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简化工作程序,实行“绿色通道”;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各种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确保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编辑 柳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