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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节能灯质量监测结果:不合格率达84%
2009-06-17
  为加强对流通领域节能灯质量的监管,日前,省工商局委托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5个市的21家经销单位的50个批次的节能灯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合格8个批次,合格率16%;不合格42个批次,不合格率为84%。

根据国家强制执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此次监测对节能灯的标志、绝缘电阻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监测发现节能灯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功率项不合格的节能灯所占比率较大;灯头机械强度项不合格,影响消费者安装或更换光源时意外触电事故的发生;初始光效项不合格,达不到节能的效果;颜色特征项不合格,容易给消费者造成眼睛疲劳等伤害;谐波项不合格,容易污染电源,对其它电气设备产生干扰。

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挑选电子节能灯时,一要尽量去大型超市以及专业市场选购、或选择附有合格质量报告的名牌产品。二要看产品外包装,必须注明产地、额定电压和电压范围、额定功率、额定频率。三要看节能灯外观。通电点亮后,灯管发光应正常均匀,灯管应无明显黑斑,发光体无闪烁。(编辑:孙丽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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