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18日从黑龙江诚信建设促进会理事(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09年我省将根据《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评定实施意见》,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诚信龙江”建设。
去年以来,我省以“共铸诚信龙江,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先后对省直各部门、行业协会、各市(地)推荐的478家申报企业进行了诚信评审,最终评选出80家企业为诚信示范企业,并在社会集中展示,引起良好反响。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初,省诚信管理部门将坚持结构科学性、典型示范性、层次合理性原则,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定。评定标准较之以往略有提高,要求企业内部有专职且具资质的信用管理师,能提供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评定将按初审、复核、审议和公示等程序严格进行,公示通过的企业将由省诚信办、省经委等十部门联合命名并授予牌匾和证书。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诚信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评选出的企业不搞终身制,一旦失信,立即拿掉。我省将每年开展一次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并由黑龙江诚信建设促进会组织实施并监管。(编辑:朱作杰)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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