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10时,卫生部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医院因使用山西太行药业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批号为071001)后,有4名新生儿发生不良反应,其中1名出生9天新生儿于10月11日死亡。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茵栀黄注射液26万支,全部销往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云南、陕西和宁夏自治区共8省(区)。卫生部要求各地立即停止该批号茵栀黄注射液的临床使用。(编辑:于慧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