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粮食市场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日前,国家临时存储稻谷、国家临时储存玉米和中央储备大豆收购政策出台。政策规定,国家将在我省收购今年新产稻谷240万吨、新玉米130万吨作为国家临时储存,收购新大豆100万吨作为中央储备。这将对粮食市场起到有力的引导作用,稳定和拉动我省的粮食市场价格,有利于农民余粮的顺畅销售。这是记者从23日召开的全省秋粮购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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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国家临时存储稻谷的收购价格为1.84元/公斤(国标三等质量标准),收购品种为粳稻;国家临时储存玉米的收购价格为1.48元/公斤(国标二等质量标准);中央储备大豆的收购价格为3.70元/公斤(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相邻等级之间的差价均为0.04元/公斤,不符合标准的粮食将不被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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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上述政策的执行主体之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了解到,目前,该公司正在我省粮源比较集中的地区布设收储库点,近日将挂牌收购。(编辑:吴海杰)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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