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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7万余户将获廉租住房保障 累计落实10.75亿元
2009-06-17
东北网12月17日讯 黑龙江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廉租住房保障了12.4万户,其中租金补贴12万户,实物配租3353户,累计落实保障资金10.75亿元,预计年底前黑龙江省能够完成27.70万户廉租住房保障任务。

  据了解,2008年,黑龙江省争取国家廉租住房保障资金6.1011亿元;省级财政配套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0.5亿元,并已及时下拨各地。同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积极向国家争取到四季度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3.3488亿元,将于近日速拨各地。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其作为全省建设系统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一号工程”来抓。目前,全省12个设区城市和65个县(市)均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制定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确定了本市(地)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廉租住房面积标准、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并且向社会公布。并实行了廉租住房准入、年度复核及退出等动态管理制度。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黑龙江省注意狠抓工作重点和难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有效调动各地的积极性。同时,黑龙江省还建立起省、市、县三级督查考核机制,对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实施、资金使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推进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编辑: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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